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通渭县科技特派员管理考核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1 16:4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通渭县科技特派员管理考核办法》已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办法》对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原则、选派方向、选派条件、选派范围、选派程序、审核确认、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习培训,日常管理、督查检查、年终考核、奖惩制度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我县科技特派员的规范选派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定西市科技特派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定办发〔2015〕153号)、《通渭县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实施方案》(通办发〔2018〕109号),结合我县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等方面实际需求,按照今年市纪委第六纪检组和县委第三巡查组对科技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时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的整改要求,制定了《通渭县科技特派员管理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考核办法主要内容共八部分28条。

第一部分为总则,共四条主要说明了管理考核办法的起草依据、科技特派员的定义和要求、管理考核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组织领导,共三条。主要说明了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对科技特派员的经费落实和使用、工作保障、专题培训作了说明。

第三部分为人员选派,共三条。主要说明了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方向选派条件、选派范围等。

第四部分为选派程序,共两条。科技特派员选派遵循“自愿互利、双向选择、按需选派”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公开选聘和需求单位选聘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征集需求、发布通知、自愿申报、组织对接、审核确认、公开公示、正式选派等7个程序进行。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对象和科技特派员有继续选派意愿的,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双方签订服务协议。

第五部分为工作职责,共三条。主要说明了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职责和服务期限。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为3年,帮助贫困村建立科技示范点和示范基地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开展科技推广和培训,普及科知识,培养科技致富能手和农村实用人才。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为2年,帮助企业创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参与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为企业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第六部分为政策待遇,共五条。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原职务、待遇、编制保持不变,工资晋级、调资由原单位负责,差旅费由服务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表现优秀的优先评聘职称评定和晋升完成的科技成果优先给予评审鉴定允许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创办科技企业等活动中,提供有偿服务,获取相应报酬。

第七部分为管理考核,共六条。主要说明了科技特派员的管理考核、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考核加分项和约束机制。科技特派员在选派期间获得科学技术奖,省部级以上奖励加10分、市级奖励加5分、县级奖励加3分;同一项目不能累计加分,按照所获最高奖项计分。

八部分为附则,共两条。主要说明了管理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实施时间和调整完善。

    另外,《办法》规定对科技特派员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价健全完善了约束机制。如出现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履职不到位、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违纪违法、严重失信等情形,将按退回方式处理,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做进一步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tongwei.gov.cn/art/2021/1/21/art_7051_1379041.html





责任编辑:通渭县管理员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