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辖区消防安全管理,精准防控重大火灾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甘肃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我局组织开展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全面排查,结合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及单位申报情况,在保留原有72家重点单位的基础上,新增确定7家单位为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删除4家停止营业单位。具体调整如下: 一、需新增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 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对辖区单位进行了排查,引导社会单位主动申报,决定将通渭县辖区内2家高等学校(通渭县第一中学、通渭县第三中学)、1家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区)(通渭县城投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家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3000㎡(通渭县图书馆、通渭县档案馆)、1家火力、水力、风力、光伏发电厂(站)>150MV(华能华家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家客运车站、码头>2000㎡(定西交运集团通渭县襄中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位详细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单位停止营业需删除情况 通渭县辖区内4家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已停止营业,不再持续运营使用,已不满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常态化监管界定条件。具体名单如下: 1、通渭县宏图百姓超市 2、通渭县育林商业中心有限公司 3、通渭县第一中学(通渭中学木楼) 4、通渭县陇山学校(川口戏楼) 现需从2026年第三季度调整的重点单位名册中予以删除,请支队予以审核备案,单位详细信息详见附件3。 三、重点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情况 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安排专人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目前的实际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名称、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等基础信息进行了核查,其中1家住宿场所>100间(通渭县耕读栖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名称变更为(通渭县耕读栖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上情况详见附件2。 现将通渭县辖区原有72家、新增7家、删除4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单位详细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报请县人民政府备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平台公示。下一步,我局将依法加强对新增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强化消防安全指导服务,督促其完善消防设施、开展应急演练、消除火灾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附件: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统计表.xlsx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细表.xlsx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删除明细表.xlsx 通渭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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