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相关要求,坚决破除不合理限制、隐形壁垒,加快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现将《通渭县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实施细则》(通政办发〔2022〕56号)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通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