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阳镇机关简介 |
|
|
|
陇阳镇机关简介一、主要职责 陇阳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本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巩固脱贫成果;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印鉴管理、公文收发、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组织、督查督办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理论学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教育培训、财务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政务服务投诉举报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自身建设和农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等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代会代表联络、离退休党员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两企三新”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拟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发改、营商环境建设、工信、商务、数据、产业发展、统计等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文化体育、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拟订各类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粮食安全、法治建设、信访、禁毒等主动创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承担等工作。负责拟订网格化监管任务和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人民武装部、人民代表大会办公 5.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技、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企业服务,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拨付,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 6.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开展党建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等党员群众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受理)工作,推进“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劳动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健康、残疾人各项服务及农村公路养护等工作。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服务保障等工作。 8.综合执法队。统一行使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赋权目录中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梳理权责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文明执法、队容风纪、纪律执行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备案、公示及统计上报等工作。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对超出权限的执法事项,做好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通渭县陇阳镇上街45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2—5414406 负责人:镇党委书记 杨景番 镇长 何强强 |
|
| 责任编辑:陇阳镇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
| 分享到: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