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县政府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发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十九届县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废止《通渭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21〕57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通渭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22〕102号)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已届满(附件2),自期满之日起不再执行。如需继续实施,请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并发布实施。 三、确认主要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实施期间社会满意度高、实施效果好、可操作性强、有效期未满的《通渭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25〕1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附件3)。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实行动态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tongwei.gov.cn/art/2026/1/22/art_7052_187530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