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府检联动”平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多维度多层次联动协作,近日,通渭县人民政府与通渭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通过“府检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在聚焦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助力文化强县建设、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10项具体任务中有效衔接、协同发力。 《意见》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检察建议办理落实监督等4项工作机制。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安全等方面的需求,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建议落实等工作。检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综合运用起诉、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工作大局,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意见》形成了建立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交流培训、工作动态及时调整完善等4项保障措施。通过配备联络员、设置“府检联动”工作办公室等运行机构,定期召开通报会、研判会等形式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重大事项,会商解决特定问题等,为双方协调有序、配合有力、工作有效搭建协作桥梁,奠定制度基石,确保机制有效落地落实。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深入落实《意见》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更好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联动互促,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通渭法治建设绘就“最美同心圆”,为服务保障通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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