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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1 10:55 来源: 通渭县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通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定顺县长: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审计局。

刘治军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能源体制改革和发展、能源行业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县域经济、营商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数字政府建设、数据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林业和草原,财政、金融、税务、国有资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外事、地震、档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数据局、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能源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地震局、县社保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劳务办、县县志办、县粮储中心、县林草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矿产站。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通渭调查队、县金融监管局、县档案馆、县消防救援大队、驻通各金融机构、县属国有企业。

匡立林副县长: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民政、老龄事业发展,司法、民族宗教、残疾人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冯旭东同志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协助分管县商务局。

联系县残联、县民族宗教局。

冯旭东副县长:负责生态环境,商务、招商引资,综合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县乡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定西公路局通渭公路段、县邮政公司。

苟红红副县长: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武警通渭中队。

赵志刚副县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工作,科技,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外国专家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环卫站、县市政园林绿化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县工商联、县科协、县供电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烟草专卖局、中盐通渭配送中心、各通信公司。

何艳君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医疗服务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保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文物局)、县体育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旅游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美术馆。

联系榜罗会议纪念馆、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红十字会、县新华书店。

陈  渝副县长:负责国家能源局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刘治军同志负责新能源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金雄副县长:负责农业和农村、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畜牧兽医、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利、气象、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水保站、县引洮中心、县畜牧中心、县农机中心、县农技中心、县能源站、县供销联社、县种子站。

联系县气象局,驻通各保险机构。

未列入的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管。



                               通渭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

PDF版:通渭县人民政府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通渭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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