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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1 16:21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广大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

为确保社保待遇按时发放, 保障广大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合法权益, 2025年领取待遇人员于1月份开始认证了, 请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享受养老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

1月1日至2月28日。

三、认证方式

(一) 企业职工

1.自主认证

手机用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 下载“甘肃人社认证”手机应用, 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后,点击左上方“人脸认证”即可认证。不会操作的人员可由家属、亲戚朋友等协助认证。

2.现场认证。自主认证多次不成功的, 或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7号窗口进行现场认证。

3.上门认证。对于个别行动不便等不能认证的人员, 请家属或亲戚现场或电话咨询预约, 由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认证服务电话: 0932-5559917

(二) 城乡居民享受养老待遇人员

1.自主认证方式同企业职工退休人员。

2.现场认证请到参保户籍地乡镇进行认证。


通渭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日    




责任编辑:鸡川镇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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