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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12-19 15:2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党和国家、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编制和制订全县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公平,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民办教育。

(五)贯彻落实省、市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负责制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和执行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国(境)外、中央、省对我县的教育贷款和援助等;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校舍建设、教育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

(七)统筹规划各类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各类公办学校的教职工编制与人员调配;负责全县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八)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教学研究,推广国家、省、市重大教学改革试验项目的组织实施,对全县学校的办学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九)负责教育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资料统计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十二)贯彻执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机关网络安全、值班安排、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协调重大调研安排、重要文稿起草、重要事项督办、重要接待及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教育系统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共青团、工会、妇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机关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承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晋升、评聘等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高校毕业生选聘录用工作;负责管理教师培训、考核、表彰、奖惩、工资福利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参与考核、考察、配备、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三)计财股(内审股)。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予以监督;负责全县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工作;负责监督全县农村各级各类学校公用经费、资助经费、国内外捐资、集资款等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教育费附加等有关教育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机关政府采购的审查报批工作;监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各项收费标准范围、公示情况;负责教育局管理的各级各类校长、园长的任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教育股。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以及国防教育、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和体育艺术教育;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落实办学标准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项工作;推进教学改革;规划和管理中小学教材工作,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推进课程改革;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负责全县民办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许可、年检、变更、终止,指导检查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县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全县推广普通话。

(五)县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效益进行监督评估;负责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对教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项目办公室。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国内外捐资项目等各类学校建设项目的论证、规划、申报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进度与质量的管理和督查工作;管理项目专项资金,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审计和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教育基本建设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货物、服务、维修等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统计、招标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营养餐的招标采购、配送管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供餐质量。

(七)校园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并协调教育系统应急值班安排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及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学生预防违法犯罪、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扫黄打非、反邪教、毒品预防教育、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校(园)方责任保险的参保、管理和理赔工作,以及相关的理赔纠纷协调工作。

三、人员编制

通渭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后勤事业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通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直科级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通机编委发〔2020〕31号)和《关于设立通渭县教师发展中心的通知》(通机编委发〔2022〕12号)文件精神,将以下单位调整为县教育局隶属事业单位。

(一)通渭县教师发展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全县各类学校校长培训;组织实施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各类专业培训;负责“县管校聘”落聘教师培训;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指导培养名优教师和骨干教师;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校本培训。

(二)通渭县教育教学研究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6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教育科学研究。以“管理、指导、研究、服务”教育教学为宗旨,重点研究教育政策、教育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与方法、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学科的教育教学活动。监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开展教育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推广交流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和先进经验。

(三)通渭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招生考试和高中会考方面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县普通高校、中专、成人高校、中专招生考试和高中会考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制定本县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具体办法;整理、汇集各类学校招生的有关资料及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学生招生、会考和学籍的管理。

(四)通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股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负责全县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高中学生助学金的管理工作和其他各类社会有关学生资助工作。

五、办公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襄瑞路5号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七、联系方式

0932-5552767

八、负责人姓名

通渭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如冰



责任编辑:通渭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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