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方面。
1.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同时开办企业,且客户与志愿服务组织服务对象高度重合,涉嫌非法关联交易;
2.假借志愿服务名义,以各种形式违规收取费用,涉嫌骗取钱财;
3.涉嫌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传销等违法活动;
4.与商业机构合作,以志愿服务名义引流客户,参与相关牟利活动;
5.虚假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或参与时长证明买卖;
6.冒充“中字头”、“国字头”志愿服务组织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7.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擅自授予相关荣誉;
8.有关企业、组织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法违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9.持续一年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0.志愿服务时效性不强,注重形式不注重效果,摆花架子,有名无实;
11.其他需要整治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问题。
(二)各乡镇各部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方面。
1.志愿服务队伍备案审核、志愿服务活动发布及审核不严,存在制度漏洞;
2.缺乏投诉受理处置平台;
3.发布未实际开展的虚假活动信息,涉嫌盗刷志愿服务时长;
4.虚构与官方机构、知名组织合作关系,夸大自身权威性、影响力,误导社会公众;
5.为商业活动或非法组织违规招募志愿者提供便利;
6.对个人注册信息等数据进行交易或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7.其他需要整治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相关问题。
(三)互联网平台方面。
1.非官方组织在各类互联网平台上注册含有“地域+志愿”、“行动+志愿”等具有迷惑性的账号,假借官方背景误导社会公众;
2.发布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商业营销信息;
3.非法或违规售卖“中字头”、“国字头”志愿服务证书;
4.其他需要整治的互联网平台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