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渭县榜罗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
|
|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 十、政府采购明细表(附件) 十一、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件)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件)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通渭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指导和规范辖区内群团组织等其他各类组织。 (三)推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坚持以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教科文卫事业,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和美乡村。 (五)加强平安法治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法制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榜罗镇设4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股级。设5个事业单位,综合执法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他事业单位均为副科级。 (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督促检查、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产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政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乡村治理、维稳、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生产、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人民武装部,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设置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代表联络、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均不计入机构限额 。 (二)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渔业、畜牧兽医、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供销、金融、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新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规划、抗震房改造、古村(屋)修缮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绿化的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负责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开展党建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等党员群众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办理等工作;负责制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等实施细则;负责指导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权益维护、拥军优抚、信息采集等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措施和落实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 4.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负责文化广播影视和乡村旅游工作;负责“农家书屋”建设等工作。 5.综合执法队。承担辖区内赋权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部门派驻机构执法力量联合执法;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农业、农机、林业、水务、村容村貌、拆违治乱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活动。财政所继续按省上有关规定设置,在不改变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机构编制隶属关系、经费保障渠道的前提下,实行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不计入机构限额。 (三)派驻机构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设在榜罗镇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畜牧兽医站等4类派驻机构,继续保留。加强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派驻机构人员纳入榜罗镇统一指挥协调,依托榜罗镇开展工作考核,相关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榜罗镇党委意见。除公安派出所外,其他派驻机构人员以榜罗镇管理为主。 (四)人员编制 榜罗镇机关行政编制26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53名,其中: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3名(含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编制1名),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7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5名,文化旅游服务中心5名,综合执法队16名,财政所3名。 (五)领导职数 党政领导班子职数10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兼党建办主任1名、副镇长3名、人民武装部部长1名、政法委员1名(兼)、宣传委员1名(兼)。人大副主席1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所长、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1名,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1名,综合执法队队长1名、副队长2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199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6.15万元,下降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项目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财政经费拨款1993万元,其他资金安排0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986.0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3.11万元,下降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减少。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6.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3.04万元,下降7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项目。 2.项目安排情况 县级配套:交通管理经费及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安排2.46万元、提前下达上级专项2025年乡镇综合文化站活动经费4.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3.6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65.52万元,下降42.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减少了节能环保支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4万元,与2024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包括职工各种单位配套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71.18万元,与2024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额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125.55万元,与2024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为单位配套职工住房公积金 6.农林水支出343.74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为社长、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工资及村级办公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万元,与2024年预算增加4.5万元,主要为2025年乡镇综合文化站活动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项目 (四)非税收入 本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2.公务接待费1.4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减少基层调研检查,压减相关费用支出。计划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50人次左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年内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我单位现有车辆1辆。 (二)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210.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68万元,下降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职工福利费预算资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 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个,涉及金额346.2万元,比2024年减少1个,增加27.54万元。(详见附件)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14.4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041.50平方米,价值212.37万元。共有车辆3辆,价值35.4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而进行的资金投入。 3. 卫生健康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制度落实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民、企业或其他机构为促进农业、林业和水资源管理而进行的资金投入。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指政府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治理等方面。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县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档案局(馆)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设备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 十、政府采购明细表(附件) 十一、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件)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件)
|
|
| 责任编辑:榜罗镇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
| 分享到: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