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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通渭县综合执法局(本级)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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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我县关于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县实行综合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实施。 (二)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主要包括户外广告审批、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的审批、临时占用道路的审批、车辆临时停靠站点设置的审批等。 (三)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的违法建设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上管线进行建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废渣、垃圾堆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主要街道设置广告牌、画廊、招牌、橱窗,占用人行道设置报刊亭、电话亭、固定摊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造成城市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夜间建筑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以及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造成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及污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沿街饮食烧烤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楼群院落、店外无证(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包括在主干道以外道路乱摆摊点、侵占路面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烧砖、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排放污染物质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临时使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乡村道路路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影响公路畅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规定,乱砍滥伐损坏公路行道树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在公路控制区内采矿作业,矿井穿越公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建筑材料和其他堆积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挖掘公路路基、路面、边坡、采矿、取土、挖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畜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三)行使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森林公安局处罚权之外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四)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五)行使水土保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行政处罚权。 (十六)行使农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七)行使农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八)负责对各乡(镇)综合执法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通渭县综合执法局成立于2015年12月,是县政府的一个独立行使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法制宣教股;户外广告管理股和监督股。下设2个大队: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大队。通渭县综合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57名,设置独立核算机构一个,2023年末实际财政供养在职职工71人,其中参管人员10人,机关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19人、事业技术工人4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80.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6.24万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重点实施项目建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8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0.6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8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47万元,占52.79%;项目支出746.22万元,占47.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80.6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86.24万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重点实施项目建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24万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重点实施项目建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0.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万元,占0.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占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3万元,占1.15%;城乡社区支出1528.37万元,占96.69%;农林水支出7.00万元,占0.44%;住房保障支出13.05万元,占0.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80.69万元,支出决算为158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8.37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27万元,下降21.5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公用经费7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2万元,下降70.9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88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26.8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资源严控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26.86%,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资源严控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26.86%,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产生接待,无此项支出。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没有产生接待,无此项支出。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没有产生接待,无此项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取暖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19万元,下降70.9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人员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35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2.6%。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了市场、停车场、违章建筑拆除、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总体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评价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市协管员工资和社保经费及临时人员工资、城市管理费、市场管理费、违章建筑拆除费、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市协管员工资和社保经费及临时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44元,执行数为15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度任务完成率100%;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关于人员数量及社保费计算有误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社保清算,有效使用项目资金:从评价情况来看为“优”。
2.“城市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度任务完成率100%;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不体面问题”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曝光不及时。群众知晓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固定摊点无序摆放、流动商贩随意占道经营等现象依然存在,市民存在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意识较差现象。噪音扰民现象较为普遍,“牛皮癣”清理不到位,存在排水不通畅、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污物积存和污水溢流等现象。对建筑企业噪声污染和临街商铺顾客招揽噪音的监管和查处不力。市场及停车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遇事办法少、工作效率不高,从评价情况来看为“优”。
3.“市场停车场管理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度任务完成率100%;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市场及停车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遇事办法少、工作效率不高。对各类市场及停车场日常监管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全力整治市场环境卫生;彻底根治城市车辆乱摆乱放现象,从评价情况来看为“优”。
4.“违章建筑拆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度任务完成率100%;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违法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多,打击处理难。下一步改进措施:全力整治违章建筑拆除费;彻底根治乱打乱建现象,从评价情况来看为“优”。
5、驻村帮扶工作队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7万元,执行数为1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度任务完成率100%;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实际驻村天数大于220天,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履行职责,紧盯工作目标,全力保障驻村帮扶队帮扶工作,解决本单位驻村帮扶队员下乡补助经费。驻村帮扶工作队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情况:从评价情况来看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严格对照《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中评价指标逐项进行了自评量化打分,各项指标圆满完成,总体绩效良好,效果明显。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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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财政局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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