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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共通渭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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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通渭县政法委是县委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机关思想和行动的职能部门。主要对全县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督促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县委政法委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平安建设室、维稳和执法督导室、反邪教指导室。 2.下属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中共通渭县委政法委执法督导室、通渭县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 3.人员情况。行政单位1个,与上年相同。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19人,在职职工19人,较上年持平,离休1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78.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7.66万元,下降11.8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业务专项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7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8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7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94万元,占51.81%;项目支出278.95万元,占48.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8.8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77.54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业务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54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业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33万元,占91.28%;公共安全支出37.00万元,占6.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万元,占1.04%;农林水支出3.00万元,占0.52%;住房保障支出4.50万元,占0.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8.51万元,支出决算为57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8.51万元,支出决算为52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员,基本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新增了人员。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5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新增了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资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保持平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保持平衡。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8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单位预算支出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27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通过自评,有11个项目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综治专项经费、国家安全经费、护路工作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经费、不良资产清收经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运平台项目、扶贫村帮扶队工作经费、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2022年群防群治队伍补助经费、司法救助经费、邪教人员教育转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等1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综治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8.5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6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均达到100%以上。 (二)国家安全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了100%以上。 (三)护路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建立健全平安铁路的创建。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了90%以上。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8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了100%以上。 (五)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了90%以上。 (六)不良资产清收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0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了100%以上。 (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运平台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00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了90%以上 (八)扶贫村帮扶队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89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了90%以上 (九)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9.805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8.5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均达到100%以上。 (十)2022年群防群治队伍补助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59.8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9.83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了90%以上 (十一)司法救助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3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7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了90%以上 (十二)邪教人员教育转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3万元,执行率为100%,得分总计为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了90%以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此次绩效自评结果主要以《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县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形式体现。自评表及自评报告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对有效支出安排预算、低效支出压减预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并依法予以公开。 2023年县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分、部门管理指标20分、履职效果指标50分、能力建设指标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二、三级指标权重分值由各部门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应根据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整体支出自评情况分析汇总形成,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加权平均计算。 2023年度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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