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度通渭县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结构相关报告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先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投资和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根据委托,实施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依法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市审计局授权和委托的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 通渭县审计局内设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科级)、三农中心审计办公室等6个机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84.3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9.18万元,增长20.76%,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资金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949.0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31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940.54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7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4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5.41万元,占98.5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60万元,占1.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4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76万元,占41.02%;项目支出554.77万元,占58.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35.4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61.53万元,增长20.87%。事业发展资金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53万元,增长20.87%。事业发展资金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92万元,占98.24%;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万元,占0.82%;卫生健康支出0.00万元,占0.0%;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支出3.00万元,占0.32%;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5.81万元,占0.6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8.25万元,支出决算为93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8.25万元,支出决算为91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年初预算418.25万元,支出决算372.27万元,减少45.9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帮扶队员补助年初未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年初未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万元,增长8.04%,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万元,下降15.4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及福利费、其余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2.56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46万元、取暖费1.6万元、差旅费1.61万元、劳务费1.3万元、工会费2.77万元、福利费5.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上年决算数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55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事业发展资金”“专项业务费”“驻村帮扶补助”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事业发展资金全年支出500万元,完成了通渭县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情况、2022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襄南镇隔里沟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胶州·通渭金银花健康产业园(一期)等22个重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审计。审计资金量67317.63万元,核减节约财政资金5909.44元,核减率5.48%。专项业务费全年支出47.8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共完成审计项目74项,审计发现问题498个,涉及问题金额81537.6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71条。驻村帮扶补助资金全年支出6.8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事业发展资金、专项业务费、驻村帮扶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全年完成项目投资审计22个,项目概算总投资67317.63万元,按照低于项目投资额0.3%的比例支付第三方项目审核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各项目均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专项资金使用整体按照项目进度有序支付,较好地完成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目标,完成程度高。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完成了通渭县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情况、2022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襄南镇隔里沟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胶州·通渭金银花健康产业园(一期)等22个重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审计。审计资金量67317.63万元,核减节约财政资金5909.44元。审计结果得到项目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的认可。通过项目审计加强了国有土地资源配置和管理、使用的监督、节能环保、水土保持、水源保护等重大政策落地生根。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民生、国有土地、资源等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想见识单位和实施单位对我局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零投诉,完成率 100%。 2.“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88万元,执行数为3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全年完成审计项目74 项,其中:预算执行审计10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履职情况审计30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7项,重点投资审计项目22项。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各项目均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完成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目标,完成程度高。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共审计各类项目74项审计发现问题498个,涉及问题金额81537.6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71条,审计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认可,审计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份。通过财政资金审计项目的实施,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和提质增效,发挥了审计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规范财经运行的作用;民生审计项目的实施促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民生、国有土地、资源等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对我局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零投诉,完成率100%。 3.“驻村帮扶”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9万元,执行数为6.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3年为帮扶村义岗镇寨子村硬化巷道900米,帮扶队员按照义岗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寨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项驻村帮扶工作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单位对队员补助能够及时发放,帮扶村整体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帮扶工作得到帮扶村村民和义岗镇人民政府的肯定。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主要以《2023年通渭县审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的形式体现,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果客观。我局将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自评结果报送县 财政局,并根据情况依法公开。 附件1
2023年通渭县审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
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3
2023年驻村帮扶补助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023年专项业务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023年事业发展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
|||||||||||||||||||||||||||||||||||||||||||||||||||||||||||||||||||||||||||||||||||||||||||||||||||||||||||||||||||||||||||||||||||||||||||||||||||||||||||||||||||||||||||||||||||||||||||||||||||||||||||||||||||||||||||||||||||||||||||||||||||||||||||||||||||||||||||||||||||||||||||||||||||||||||||||||||||||||||||||||||||||||||||||||||||||||||||||||||||||||||||||||||||||||||||||||||||||||||||||||||||||||||||||||||||||||||||||||||||||||||||||||||||||||||||||||||||||||||||||||||||||||||||||||||||||||||||||||||||||||||||||||||||||||||||||||||||||||||||||||||||||||||||||||||||||||||||||||||||||||||||||||||||||||||||||||||||||||||||||||||||||||||||||||||||||||||||||||||||||||||||||||||||||||||||||||||||||||||||||||||||||||||||||||||||||||||||||||||||||||||||||||||||||||||||||||||||||||||||||||||||||||||||||||||||||||||||||||||||||||||||||||||||||||||||||||||||||||||||||||||||||||||||||||||||||||||||||||||||||||||||||||||||||||||||||||||||||||||||||||||||||||||||||||||||||||||||||||||||||||
| 责任编辑:财政局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
| 分享到: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