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城市烟火气,规划建成饮马巷美食小吃一条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原则 便民利民、疏堵结合、合理布局、规范管理。 二、设置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经营范围 特色小吃。 四、设置地点 饮马巷(好想来品牌零食店门口至憨老大杂粮面馆门口巷道) 五、摊位登记时间 、地点: 即日起,欲进入小吃街的经营者须持有效证件及食品健康证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102室登记,联系电话:15293223586.六、相关规定及要求:1.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通行,以确保人员流动安全和道路有序畅通。2.严禁摆售非法出版物和伪劣、禁售商品以及不健康的食品。3.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要求:(1)摊点食品经营者必须持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食品健康证,不得经营过期、劣质的食品。小吃街摊主每日经营结束后,自觉打扫周围环境卫生,做到摊收地净,将垃圾分装好投放到指定位置;必须铺设防油垫,自备灭火器和垃圾桶,自觉维护环境卫生。(2)禁止将烧烤加工、经营时产生的油烟、污水等擅自排入下水道。(3)经营者使用的煤气罐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烧烤炉需为环保无烟净化炉。4.小吃街内严禁摆放灯箱广告、音箱、屏幕等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不相符的设施。摊位照明使用电瓶应急灯,严禁私拉电线、横幅等。5.坚决禁止噪音扰民,经营户每天21:00前,将所有摆放物品带走,非经营时间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请妥善保管私自物品,若丢失我队摡不负责。6.因天气炎热或遇雨、雪天气,可以利用遮阳伞等必要的防护设施,不得搭建棚亭。7.小吃街内店铺经营者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不得跨门店经营,乱张贴广告、私设障碍物等。8.经营期间如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管理、交通管理、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原因需调整、取消的,经营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七、本通告发布后,望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设定地段、区域内摆摊设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将定期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违规人员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退回摊位另行安置。 特此通告 通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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