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正常产不超过3500元。 2.难产不超过4500 元。 3.剖宫产不超过5500 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5.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不超过3500元。 6.怀孕7个月以下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不超过2500 元。 7.怀孕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不超过2000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保人员生育产前检查费实行限额支付,怀孕至分娩前产生的生育检查门诊费用限额支付2000 元。 答:异地住院分娩不需要备案,拿回县政务大厅二楼人保财险通渭支公司37号窗口就可以报销。 问:报销所需材料?
答: 1.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发票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6.产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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