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支持甘肃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的倾斜政策,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根据《通渭县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2021-2026)》文件精神,辖区内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临崖临坎和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威胁区,有搬迁意愿的村民均可申请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一、实施年限 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年限是2022—2026年,过后不再安排避迁搬迁项目。 二、搬迁范围 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临崖临坎和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威胁区,有搬迁意愿的村民。 三、搬迁方式 进城购买商品房安置(通渭县) 城区集中安置点安置(通渭县) 镇区集中安置点安置 村安置点安置(安置点须达到20户以上) 四、政策补助标准 (一)“10”即1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 (二)“5”即5万元财政贴息贷款。 (三)“N”即N条配套扶持措施(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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