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5、6月份对全县范围内经营的288批次食品(包括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2批次餐饮具,4批次食用农产品部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其余所有批次所检项目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样品合格信息表(第二期).xls
2.2023年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表(第二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