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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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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效率,根据《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使用格局,用活用好整合涉农资金,并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重点扶持0.33万户1.43万“三类重点监测对象”发展增收产业,巩固全县2.92万户13.06万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逐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整合安排资金规模 根据目前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应整尽整、因需而整”原则,第二批可安排新纳入整合资金14698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补助资金8919万元);根据省级联审反馈意见,将第一批整合资金安排的农业机械社会化推广示范项目500万元、农业科技奖补项目30万元因不符合政策要求,从第一批整合方案剔除,退出资金530万元本次统筹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因县住建局2023年抗震农房改造初步方案确定的补助标准和上级下达专项补助标准一致(每户补助1.5万元),该项目有专项资金保障落实,该资金渠道不再纳入整合,将第一批安排的通渭县抗震农房建设项目1200万元从整合方案中剔除,退出资金1200万元本次统筹安排。综上,本次可统筹安排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共16428万元。 三、整合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按照整合涉农资金安排使用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乡村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后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帮扶、其他等5大类40个子项目,安排资金16428万元,其中乡村产业发展项目11019万元、占安排资金的67.07%,易地搬迁后扶249.2万元、占安排资金的1.52%,乡村基础设施建设3628.1万元、占安排资金的22.08%,就业帮扶1501.7万元、占安排资金的9.14%,其他30万元、占安排资金的0.19%。具体项目安排如下(见附件): (一)乡村产业发展项目29个,安排资金11019万元。 1.粮改饲(饲草玉米)加工项目。安排资金650万元,继续实施粮改饲(饲草玉米)加工项目,对青贮30吨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种植大户或专业青贮饲草收贮企业实施全株青贮玉米、紫花苜蓿、燕麦、红豆草等优质牧草的按35-45元/吨进行奖补,优先奖补新建青贮池的养殖场(户)。项目由县畜牧中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验收,各乡镇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责任单位:县畜牧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襄南镇黑石头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50万元,在襄南镇黑石头村新建日光温室6座。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相关经营主体承租经营,相关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使用严格按照《通渭县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执行。项目由襄南镇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报账,县农技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并组织验收。 责任单位:县农技中心、襄南镇人民政府 3.通渭县中药材交易大棚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29万元,在平襄镇中林村建设中药材交易大棚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2400㎡的交易大棚1座及配套围墙、消防、室外管网、建筑、结构、供电等。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相关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使用严格按照《通渭县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执行。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验收、报账,平襄镇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平襄镇人民政府 4.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安排资金560万元,在平襄镇旧店子村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800亩,建设标准为2000元/亩。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验收、报账,平襄镇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平襄镇人民政府 5.通渭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资金1260万元,由县级统筹以资金入股的方式投入到县属国有企业县农发公司,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园区(基地)+村级党组织”的模式,县农发公司与1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分红协议,每年稳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5万元。项目实施村党组织组织群众务工,长期稳定就业30人以上、临时就业500人以上。选派村“两委”成员、党员致富带头人、种植大户等参与公司在18个乡镇的种植基地、合作社、加工车间的生产、管理、经营过程,借鉴学习经营管理经验,带动群众发展以金银花为主的中药材产业增加收入。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相关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使用严格按照《通渭县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执行。项目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报账,县农发公司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发公司 6.“六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新建“六有”(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较高的农机装备水平、有良好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农机专业合作社3家(通渭县丰平农机租赁农民专业合作社、通渭县梅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通渭县石滩农机租赁专业合作社),每家奖补资金10万元,用于新建占地面积不小于300平米的机具库棚;巩固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2家(通渭县居宏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渭县达亿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奖补资金10万元,帮助改建合作社购置农机装备,建设面积不小于300平米的机具库棚,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发展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相关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使用严格按照《通渭县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执行。项目由县农机中心负责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验收报账,各相关乡镇、合作社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合作社 7.土壤改良化肥采购项目。安排资金1600万元,用于8万亩土壤改良化肥采购。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验收、报账;各乡镇配合做好地块落实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8.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秋季覆膜,具体为采购加厚高强度地膜800吨,用于全县玉米、马铃薯、蔬菜、中药材等秋季种植产业项目实施加厚高强度地膜试验示范面积34万亩,辐射带动全县18个乡镇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通过“试验示范,以点带面”,确保年内地膜回收率达84%以上。在试点过程中采取政府按照每亩补贴2.5公斤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标准对农户、经营主体进行实物补助。项目总投资2508万元,本次安排1000万元。项目由县能源站负责地膜采购和组织发放、验收、报账,各乡镇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能源站、各乡镇人民政府 9.小额贷款贴息。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总需求2800万元,第一批已安排1800万元,本次安排1000万元。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主管,相关金融机构组织实施并按月(季度)核算结息。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相关金融机构 10.中药材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428万元,在工业园区建设以岭药业中药材产业加工项目。具体按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验收、报账,县园区管委会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园区管委会 11.什川镇中药材加工厂配套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60万元,在中药材加工厂配套建设阳光房、循环水池、中药材拱形晾晒棚、烘干房、蓄水窖等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相关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使用严格按照《通渭县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执行。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并组织验收,什川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报账。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什川镇人民政府 12.产业路。安排资金2832万元,改建硬化产业路15条49.19公里、砂化产业路3条14.8公里。项目由县交通局主管并组织验收,县乡公路养护中心和相关乡镇按要求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乡公路养护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易地搬迁后扶项目2个,安排资金249.2万元。 13.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安排资金160万元,为“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进行贴息。项目总需资金320万元,第一批已安排160万元,本次安排160万元。项目由县发改局主管,县城投公司按月(季度)通过融资平台按期结算。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城投公司 14.常河镇常河村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后续工程项目。安排资金89.2万元,对原有地下管网拆除、铺设新管线、设立集水井,塌陷路基回填和路面硬化,具体工程量为回填土方5000m³、硬化路面2400㎡、维修边沟500米、排洪渠400米。项目由县发改局主管并组织验收,常河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报账。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常河镇人民政府 (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3628.1万元。 15.通渭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配套项目。安排资金924.1万元,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配套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配套饮水工程项目。投资266.7万元,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户自来水入户401户,铺设PEDN25管线700米、PEDN20管35241米,新砌入户水表井401座,新砌闸阀井206座。⑵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安排资金657.4万元,为平襄、马营、襄南、陇川、什川等乡镇5个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必要的巷道、护坡、排水渠等基础设施。分别为:①平襄镇店子村搬迁点硬化巷道2公里约8000平方米64万元;②马营镇石头滩村白岔社主巷道硬化9432平方米75.45万元、新建护坡1600m³72万元、排水渠2公里16万元,新建污水池1个3万元;③襄南镇大新村阴坡社主巷道硬化2000平方米16万元、护坡3000m³(500m*5m*1.2m)135万元;④陇川镇徐湾村集中安置点巷道硬化7250平方米、配套排水渠1400米69.2万元、护坡950立方米52.75万元;⑤什川镇什川村洪沟社巷道硬化6500㎡52万元、护坡2000m³(400m*5m*1.2m)90万元、盖板排水渠1500米12万元。项目整体由县自然资源局主管,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配合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按相关程序做好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建设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分别会同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做好组织验收等工作;饮水工程项目由县水务局负责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巷道硬化由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相关乡镇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护坡、排水渠及污水池由县住建局负责技术指导,相关乡镇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16.鸡川镇安逸河堤防工程。安排资金1933万元,在安逸河流域新建浆砌石护岸6.561km(其中:左岸新建4.694km,右岸新建1.867km),浆砌石护脚2.812km(其中:左岸新建0.944km,右岸新建1.868km),新建堤防0.255km(左岸),新建堤路交叉建筑物7座,河道排洪涵管7处,新建机车桥1座。项目由县水务局主管并组织验收,县水利建设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报账。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水利建设站 17.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712万元,新建高标准农田8万亩(其中义岗18700亩、北城10100亩、寺子10150亩、平襄10700亩、陇阳6600亩、马营5250亩、襄南4450亩、陇山3900亩、陇川3400亩、碧玉2000亩、鸡川1950亩、三铺1500亩、新景13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灌排工程、农田防护及环境保持工程。项目总投资1.2亿元,第一批安排8888万元,本次安排712万元。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按程序验收报账,各相关乡镇负责地块预留等配合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18.马营镇陈坪村卫生厕所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万元,在马营镇陈坪村新建水冲式厕所一座。项目由县住建局主管并组织验收,马营镇组织实施并报账。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马营镇人民政府 19.马营镇黄渠村巷道硬化项目。安排资金54万元,在马营镇黄渠村花园社硬化巷道4500平方米。项目由县交通局主管并组织验收,马营镇组织实施并报账。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马营镇人民政府 (四)就业帮扶项目3个1501.7万元。 20.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安排资金800万元,补助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6700人次,每人补助1500-3000元。补助对象为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边缘户家庭子女。项目总需资金1650万元,第一批已安排850万元,本次安排800万元。项目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审核并按程序通过“一卡通”兑现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1.务工交通补贴。安排资金660万元,用于落实省外务工交通补贴、兰州市及河西地区务工交通补贴1.2万人。项目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县劳务办负责审核并按程序通过“一卡通”兑现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劳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安排资金41.7万元,续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3145人,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作用,解决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项目总需资金1887万元,其中第一批已安排900万元、东西协作帮扶资金安排176万元、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安排201.1万元、省级行业专项资金568.2万元,本次安排41.7万元。项目由各乡镇组织续聘并进行考核,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并按月发放岗位补贴资金。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其他项目1个,安排资金30万元。 23.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李店乡郭坪村、鸡川镇金城村乡村建设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每村15万元。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主管并组织验收,李店乡、鸡川镇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李店乡、鸡川镇人民政府 四、责任分工 1.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资金整合安排使用整体工作,负责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规划、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和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审核,负责项目实施衔接、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检查抽查等工作。 2.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开展整合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制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资金额度,负责编制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整合涉农资金有关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开展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3.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产业项目规划(计划)编制、项目安排审核、验收、报账及配合做好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监督检查,负责产业数据统计汇总、产业项目资产管理等工作。 4.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制定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规划、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配合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编制、定期不定期开展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开展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等。 5.县审计局。负责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6.项目主管部门。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程负责开展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验收、后续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履行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建设主管责任。 7.乡镇或项目实施单位。负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使用、项目后续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时限。到户类项目扶持对象要以“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已脱贫户为主进行扶持,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和监测户,要加大到户项目扶持力度,对有发展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户,资金支持要全覆盖,确保收入稳定可持续。本次下达的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下发相关指导性文件,需要实施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批复。相关指导性文件一律要求在项目安排后半个月内下达。 (二)厘清职责,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专责工作组要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按照项目内容做好各自统筹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部门职责,做好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的乡镇和部门,要承担起各自职责,科学谋划、积极衔接,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各环节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采购等工作;村级微小型项目可按照相关规定,由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三)严格时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下达后一律不得调项。各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时限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要在6月下旬全部启动实施,并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报账一个”的要求,10月底前全面竣工并完成资金报账。 (四)靠实责任,强化资金监管。一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行。二是严格按照《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项目实施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原则上倡导通过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银行保函)等方式落实,并按相关约定时限按期退还。 (五)强化效益发挥,落实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一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做到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所有实施项目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并按规定报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审批备案。二要健全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项目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资产确权移交,对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对到户类资产加强指导帮扶,推动帮扶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通渭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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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扶贫办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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