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的通知》(定市财农〔2023〕26号)文件精神及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到帐情况,按照《中共通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通渭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预安排“青岛生态林”(三期)建设项目的通知》(通农领发〔2023〕5-1号)、《中共通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通渭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通渭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方案》(通农领发〔2023〕5-2号)文件精神,现将通渭县2023年第一批东西协作帮扶资金4687万元分配给你们,具体下达资金及使用科目详见附表。 接文后,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请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附件: 第一批东西协作指标分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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