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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常家河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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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变化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安排情况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 六、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九、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通渭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4.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5.负责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6.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儿童预防保健工作。 7.负责本乡镇乡镇内儿童孕产妇健康体检及随访工作。 8.负责本乡镇乡镇内老高糖精的体检、随访、健康教育等工作。 9.完成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通渭县常家河镇中心卫生院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院务办公室,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财务股、内科、中医科,外科,放射室,心电图室,检验科,B超室。编制岗位27名,现有编制人员15人,在职职工20人。 三、预算收支变化 2022年预算总收入426.9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37.14万元相比增加189.84万元,增加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本单位定额公用经费收入180万元,上年度将本单位公杂费收入未预算。 2022年预算总支出426.9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37.14万元相比增加189.84万元,增加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了定额公用经费及人员增加,公杂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426.9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37.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37.14万元相比增加189.84万元,增加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了定额公用经费及人员增加,公杂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没有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426.9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37.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37.14万元相比增加189.84万元,增加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了定额公用经费及人员增加,公杂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安排情况 (一)编制范围和总体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0万元,编制范围为本单位,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0万元相比没有变化,没有预算相关经费。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0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 2023年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95.13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印刷费7.9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2.5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用取暖费3.96万元,差旅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福利费3.49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0万元,本单位定额公用经费支出18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8.60万元。上年度预算批复中无公杂费。 六、政府采购 2022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4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1262.5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92.1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39%;通用设备522.54万元,0.41%,(其中车辆1辆,价值29万元,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套) ;专用设备202.08万元,占0.16%(单价2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0万元,占0%;家具、用具45.78万元,占0.04% ;特种动植物0万元,占0%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形资产0万,占0%。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绩效预算:是一种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评估为核心的一种预算体制,是把资源的有效分配与绩效的提高紧密结合的预算系统。具体来说,就是公共部门将预算建立在可衡量的绩效基础上,进行预算决策,办多少事拨多少钱,根据成本与效益的比较,决定支出项目是否必要、项目所涉及资金额度是否合理。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写各单位预算的大类):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本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 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 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存款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14.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1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 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 训费等教育收费。 1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 的收入,不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九、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涉及金额426.9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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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卫健局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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