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水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通渭县水务部门2023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13 16:4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通渭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县的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涉水项目审查和技术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制定水资源配置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监测河道、水库及其他水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工作及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作的规程、规范;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的相关业务工作。

(八)主管各类水利工程,依照有关水法规管理和保护全县大中小型水利工程;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招投标和质量监督检查、县级验收工作;负责城市水系的管理、监督、运行调度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负责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参与水源性地方病的防治;负责农村抗旱、除涝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检测和综合防治,审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十一)负责协调水费征收政策,研究提出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县水务系统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对外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通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 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财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信息、保密、信访、综治、精神文明、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及全县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部门预算、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2.水利水保股:负责编制农村水利、安全饮水、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主要河流(流域、区域、灌区)开发规划、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和审核中小型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立项申报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库区移民工作;组织科学研究、水利先进技术引进、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水土流失监测,审批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涉水行政审批的业务办理,受理许可业务的发证工作。

3.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股:承办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制度;监测河流水量、水质。指导全县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河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建设管理股: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及实施意见;对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全县水利工程进行行业管理,配合解决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水利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及经营管理工作。

三、 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单位总预算安排2061.28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022年预算增加353.47万元,增长1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641.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2.17万元,增长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帮扶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19.55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022年预算减少342.84万元,减少8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洁源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划拨至县城建局,农村供水管理所运行维护费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专项业务费60万元,用于河道采砂管理费25万元、水政监察大队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办公大楼维修费用 15 万元、淤地坝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及巡查责任人报酬 10 万元

2)事业发展资金359.55万元。其中:用于山洪灾害户知”运行维护费 25 万元、河流健康评估费 30 万元、一河一策编制费 20 万元、河湖水库管理及河长制管理经费 50 万元、农村供水管理所运行维护经费160.55 万元、宋堡水库运行管理费 30 万元、牛谷河城区段水生态综合治理运行费 20 万元、水库和灌区维修养护经费 24 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1.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17万元,增长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帮扶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增加。

2、2023年项目支出419.55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022年预算减少342.84万元,减少8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洁源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划拨至县城建局,农村供水管理所运行维护费减少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共有1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4万元。其中:水资源费计划征收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单位将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情况说明)

四、 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7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1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开工项目数较。计划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次,280人次左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5万元年内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我部门现有车辆2辆。

4.机关运行经费159.4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78万元,增长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的增加及公务接待费增加。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92万元,我部门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不得随意调整,采购资金按相关规定支付。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2.3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232.00平方米,价值22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30.13万元。通用设备132件,价值115.84万元,专用设备8件,价值1.9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等425件,价值22.45万元。

2023我部门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4台,价值2万元,办公桌椅1万元,文件柜1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万元,其他办公用品4万元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用于水利方面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水利工程运行维护(2130306)支出:指反映水利系统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3. 防汛(2130314)业务支出:指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练、宣传、会议等)所发生的支出。

4. 抗旱(2130315)业务支出:指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县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档案局(馆)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设备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水务部门预算公开表

       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通渭县水务局

2023年2月16日

 

通渭县水务局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1).xls附件2:2023锦屏水库管理所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xls2023水保站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责任编辑:水务局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