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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教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度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17 10:3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甘教厅〔2018〕12号)、《定西市消除基础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21-2025)》(定教督办〔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切实减轻家长负担,坚持非必须不转学,不提倡学生转学。如确有转学需求,要严格办理时限,规范转学程序,突出群众需求导向,提高转学工作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转学对象及范围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范围包括县外和农村就读学生转入城区学校、县外和城区就读学生转入农村学校、城区学校之间互转、农村学校之间互转。

三、转学安排

(一)农村学校学生转学

所有转入农村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学生由转入学校自行接收,在县外就读的本县户籍学生从县外转入时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园)就读。原则上于每学期开学前10天接收转入学生,学校接收后于开学后10日内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和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籍异动手续。

(二)城区公办幼儿园转学

1.转学流程

(1)幼儿园自主接收学生。每学期开学前3天,城区公办幼儿园设立转学登记审核窗口,根据空缺学位接收转学学生。城区公办幼儿园之间一般不转学。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根据空缺学位接收片区内有房有户(或有房)幼儿入园,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部转到县第八幼儿园和有空缺学位的民办幼儿园入园;春季学期,城区各公办幼儿园根据空缺学位一般只接收从县外转入的幼儿入园,县内幼儿一般不转学。

(2)上报转学名单。城区公办幼儿园将转学学生名单审核登记汇总,经园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汇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报教育股汇总,教育股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审议。

(3)办理学籍手续。转入转出幼儿园开学后10日内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籍异动手续。

2.转学安排

(1)片区内有房有户(或有房)幼儿。城区公办幼儿园根据空缺学位,按照就近入园原则,参照住房离幼儿园的距离,幼儿园园长负责逐个入户核实后,接收片区内有房有户(或有房)有转学需求的幼儿。如无空缺学位,则动员有转学需求的幼儿到县第八幼儿园和有空缺学位的民办幼儿园入园。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所有县内、县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部转到县第八幼儿园和有空缺学位的民办幼儿园入园。

(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

1.转学流程

(1)学校自主接收学生。每学期开学前3天,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转学登记审核窗口,根据空缺学位接收转学学生。六、九年级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城区学校之间一般不转学秋季学期接收片区内有房有户(或有房)学生转学,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部转到姜滩小学、县第三中学七年级、通和初中八年级;春季学期只接收从县外转入的学生,县内学生一般不转学

(2)上报转学名单。学校将转学学生审核登记汇总,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报教育股汇总,教育股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审议。

(3)办理学籍手续。转入转出学校于开学后10日内根据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的转学名单,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2.转学安排

(1)片区内有房有户(或有房)学生。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空缺学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参照住房离学校的距离,学校校长负责逐个入户核实后,接收片区内有房有户(或有房)有转学需求的学生。如本校相应年级学位已满,将转学学生登记造册,报教育局统筹安排。文小、西小学位已满的年级,就近安排到通和小学;如通和小学学位也已满,则就近安排到姜滩小学;思源学校小学部学位已满的年级,就近安排到温泉路学校;如温泉路学校学位也已满,则统筹安排到姜滩小学。初中八年级学生思源学校初中部学位已满的,就近安排到平襄初中;如平襄初中学位也已满,则统筹安排到通和初中。初中七年级学生全部安排到县第三中学。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所有县内、县外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就读的全部转到姜滩小学,初中七年级就读的全部转到县第三中学,初中八年级就读的全部转到通和初中。

(3)多子女转学安排。如果同一个家庭已有一名学生在本校就读的,同等条件下学校要优先解决该家庭其他学生转学;如果确因学位已满无法接收,可同时将两名学生安排到其他有空缺学位的学校。

(4)城区七年级学生转学。城区学校六年级学生“对口直升”到相应初中后,直接到初中学校报到入学,城区七年级学生一律不转学

(四)其他特殊情况

本校(园)正式教职工子女视为片区内学生;片区以本年度小学一年级和幼儿园小班招生片区为准;因发生家庭变故等特重大特殊情况需要转到城区学校(园)就读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拟转入学校(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园)主要负责人安排核实,将相关材料报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报教育股汇总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区学校校长及教育股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学生转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股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审核、指导、监督学校转学工作。每学期开学前,教育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城区校(园)长转学工作安排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安排转学工作。城区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定转学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及时研究解决转学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积极回应家长关切。

(二)规范转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要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标准核定空缺学位,不断均衡校际间办学规模和教学质量,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幼儿园原则上要按照小班30人/班、中班35人/班、大班40人/班的最大班额核定空缺学位,不断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各学校(园)对片区内有房有户(或有房)有转学需求的学生,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在不出现大班额的情况下规范有序登记接收。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部由姜滩小学、县第三中学七年级、通和初中八年级、县第八幼儿园和有空缺学位的民办幼儿园接收。坚决禁止“择校热”“大班额”问题,已超过规定班额的,要通过学生异动、分流等举措逐步达到标准班额,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强化督导检查。每学期开学后,县教育局由学段分管领导带队,组成工作专班,随机抽取部分转学学生进行实地核实和电话回访,并入校入班对转学工作进行督查,切实做到转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加强学籍管理。学校要增强管理意识,强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能,严格实行“一生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制度,严禁以休学、借读等名义违规接收学生,严禁空挂学籍或人籍分离,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入园。

(五)严肃责任追究。学校要靠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材料,建立转学登记表册。各校不得以成绩低等为由,为难家长,推诿转学,造成不良影响。坚决杜绝人情转学、假证转学、中介转学、扎堆转学、暗箱操作等违规违法行为。对于学校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措施不力,导致中小学生学籍中出现人籍不符、漏建学籍、空挂学籍、去向不明等违规现象,影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以及学生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县教育局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县教育局将联合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转学秩序的中介人员、黑恶势力等,以及在转学工作中制作假证、提供假证、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缠访闹访、无事生非、肆意妄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

 

附件: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2.通渭县XX学校2022年秋季转入学生花名册

3.城区学校(园)办理转学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教育局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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