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水土保持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水水保发〔2022〕306号)和《定西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指导意见》(定西水保发〔2022〕6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通渭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stwsb@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通渭县平襄镇水务局四楼(邮编:743300)。请在信函上注明“《通渭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
附件:《通渭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pdf 通渭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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