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督促落实生产者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促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开展,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上台阶,全面提升通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3月26日,通渭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暨合格证使用培训会议,通渭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执法队、各乡镇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全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门店负责人及共计9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培训会议共有3项议程,一是有关法律解读。会议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二是相关政策培训。会议就《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试行)》《甘肃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通渭县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及受理绿色食品流程细则》进行了讲解。三是对相关操作进行培训。为了提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负责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合格证打印等操作能力,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合格证打印等方面进行了面对面的详细指导和培训。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监管力度、不断优化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和管出来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全力开展执法监管。要进一步认识到执法监管对农业生产的积极作用,用法律的威力化解农资销售和市场流通风险,保障农资市场有序运行,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二是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快推动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实现农产品追溯管理全覆盖,用信息化的手段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使农产品有一张具有提高市场公认力的流通“身份证”,提高市场辨识度,实现从生产到消费全程可追溯、可查询。三是打造区域品牌。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打造区域品牌,鼓励企业合作社注册商标,申报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我县农产品走向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四是狠抓农产品检测。积极配合国家、省市有关农产品检测要求,结合通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着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制约问题,确保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保障群众餐桌上的安全,为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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