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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2 14:5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通渭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负责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四)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五)负责向乡镇、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处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县到市赴省非法上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应用。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总结推广全县信访工作经验,指导全县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属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办信接访室、督查督办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信访信息网络和投诉受理中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总预算安排179.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85万元,增长8.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信访疑难资金增加及人员增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29万元。具体是:财政经费拨款179.29万元,其他资金安排0万元。

1.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59.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85万元,增长17.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公车运行维护费加入预算。

2.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3.项目支出增减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2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2020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长66.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信访疑难资金增加。

4.项目分类分级情况。专项业务费2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疑难信访专项经费、专项劝返费。

5.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1.85万元,增长2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信访疑难资金增加及人员增资。

(四)非税收入

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2020年预算一致。

2.公务接待费0.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长9.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积案化解。计划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15人次左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新加入预算。年内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我单位现有车辆0辆。

4.培训费0.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6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

5.会议费0.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

6.机关运行经费18.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63万元,增长42.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补及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资产原值为19.8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9.458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434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82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2万元,办公家具1.52万元,文件柜0.2万元,彩印打印一体机1.5万元,打印机0.8万元,摄像机0.8万元,监控设备0.9万元,其他办公设备0.1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信访局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县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设备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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