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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通渭县新景乡卫生院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12 09:5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通渭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19〕1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通渭县新景乡卫生院是乡镇工作部门。

第三条  通渭县新景乡卫生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统筹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同推进医改“三医联动”政策,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督促指导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督促落实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八)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及计生药具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执行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

(九)负责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

(十)拟订全乡镇卫生院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贯彻执行中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中医药技术标准、机构建设标准和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服务行业准入、评价、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医疗和公共卫生领域中医药建设;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

(十二)负责乡镇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乡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乡镇卫生健康宣传、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十四)职能转变。乡镇卫生院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通渭”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管办分离。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通渭县新景乡卫生院部门决算

(二)人员编制情况

通渭县新景乡卫生院编制13名,现有编制人员13人,在职职工20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总预算安排499.7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预算345.05万元,事业收入预算101.23万元,上年度结余和结转53.51。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46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5.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2.62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本年度事业收入年末结转和结余37.7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拟采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2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60.58万元,本年度增加固定资产3.88万元,年末固定资产金额464.4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50.34平方米,价值127.6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价值32.88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单位有关管理活动的支出。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 工资福利支出: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生活补助。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县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档案局(馆)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设备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度通渭县新景乡卫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责任编辑:财政局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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