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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渭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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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通渭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通渭县政法委是县委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机关思想和行动的职能部门。主要对全县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督促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内设4个职能室、挂靠1个协会。即办公室、平安建设室,维稳和执法督导室、反邪教指导室,挂靠法学会。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现有机关事业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4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总预算安排433.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增加61.53万元,增加1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事业发展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03.5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6.23万元,增加1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3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3万元,增加1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民生配套资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和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增加。
2021年项目支出130.28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37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反邪教、见义勇为协会、维稳、政法专项、法学会、国家安全、综治信息平台建设账号、司法救助、铁路护路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驻村帮扶队员补助;民生配套资金71.28万元,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事业发展资金22万元,用于综治信息平台建设帐号经费。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工资福利支出232.5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28万元,增加11.3%,增加的主要原是综治中心调入4名工作人员。 2.日常公用支出35.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8万元,增加7.3%,主要人员经费增加。 具体为:日常公用支出35.14万元。其中:公杂费10万元(含老干部活动经费),工会费1.73万元,福利费3.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4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取暖费1.07万元,差旅费8万元,网络费0.5万元。 3.项目支出130.28万元。 主要用于综治、反邪教、见义勇为协会、维稳、政法专项、法学会、国家安全、综治信息平台建设账号、司法救助、铁路护路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驻村帮扶队员补助;民生配套资金,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事业发展资金,用于综治信息平台建设帐号经费。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全部为利息收入。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资产总计:211175.00元,相比2020上一年198015.00元增加13160.00元,主要新购置碎纸机、笔记本台式电脑共计13160.00元。 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9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3万元,投影仪2万元,碎纸机1万元,办公家具10万元,多功能一体机5万元,速印机3万元,照相机及器材5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没有。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县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政法委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设备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通渭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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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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