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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政务服务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通渭县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4 16: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和“三个分离”体系、“五个一”政务服务模式,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加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政务服务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定西市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定政办发〔2020〕139号)文件精神,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通渭县政务服务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通渭县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试行)》,《通渭县政务服务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共24条、《通渭县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共13条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tongwei.gov.cn/art/2020/12/3/art_7052_1365290.html




责任编辑:通渭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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