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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5 14:5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通渭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一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反馈问题:全市611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还有235台未完成综合整治工作。

整改目标:2020年底完成整改

二、整改情况 

针对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改的问题,从2016年至今,对位于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内的17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彻底拆除去功能化,并入城区集中供热系统。对位于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外的47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截止2019年底,拆除后“煤改电”41台,彻底拆除去功能化4台;2020年11月份,常河镇政府和榜罗镇政府通过安装环保设施对燃煤锅炉尾气排放进行提标改造,各安装一套“地卧式”常压锅炉烟气净化、脱硫装置和废水循环再利用装置。目前,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通渭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1225日至202012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2-5552841

    联系地址:通渭县平襄镇文昌街118号




责任编辑:住建局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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