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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渭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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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发〔2019〕101号
通渭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渭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通各单位: 《通渭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渭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通渭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8〕62号)和《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定政发〔2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规范有序、公正公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第三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要做到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通过科学、及时、有效及个性化的抢救性康复服务,为其将来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第四条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 康复救助对象 第五条 康复救助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或持有本县有效居住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2.具有本县户籍或持有本县有效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7—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第三章 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置。具体如下: (一)救助内容。 1.手术。为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肢体矫治及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 2.辅助器具适配。为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助听器、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3.康复训练。为残疾儿童提供视力矫治、听力言语训练、言语矫治、脑瘫综合康复训练、肢体矫治术后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及社会适应性训练等。 (二)救助标准。 1.手术。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不低于7.2万元(包含人工耳蜗产品费6万元、手术费1万元、调机费2000元);脑瘫儿童的手术费每例不低于1万元;其他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费用每人不低于1.6万元(包含手术费、术后康复训练费、辅助器具适配费等)。 2.辅助器具适配。低视力辅助器具每人不低于1000元;助听器每人不低于6200元;矫形器、轮椅每例不低于2000元;坐姿椅、站立架每例不低于1500元;助行器每例不低于400元;假肢每例不低于7000元;其他辅助器具每人不低于1000元。以上经费包含评估、适配服务费。在补助年龄内,矫形器适配每年不超过1次,其他辅助器具每三年不超过1次。 3.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6万元,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 第四章 康复救助工作流程 第七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填写《通渭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并提供含残疾儿童本人的家庭户口本、残疾儿童本人的残疾人证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向县残联提出申请。 2.审核。县残联负责审核评估,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申请,由县残联与民政、扶贫等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按政策规定做出决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残疾儿童监护人说明原因。 3.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必要时,由市级以上残联组织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定点康复机构由县残联会同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当地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的,可由县残联按照政府向社会购买康复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 4.结算。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结算办法: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县级残联留存一份备案、康复机构留存一份、残疾儿童监护人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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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通渭县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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