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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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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通渭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持县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征信良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创业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年龄符合要求:男性年龄在18—57周岁以内(不含57岁)、女性年龄在18—52周岁以内(不含52岁)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创业者; 2.个人申请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征信良好,同时申请人、配偶、家庭成员未享受过其他惠农财政贴息贷款。 3.网络商户必须连续从事网络经营12个月以上,月营业额不少于3000元;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或好评率在95%及以上。 4.在通渭县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实体,经营项目为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三、所需证件 所有申请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15天)。征信报告查询方法:一是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国人民银行通渭县支行免费打印;二是打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http://www.pbccrc.org.cn/),手机号码配合身份证注册账户,在个人查询专栏提交个人征信记录查询申请,通常72小时内手机会收到征信中心发送的查询码,再次打开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登录注册账户,在个人查询专栏输入手机短信的查询码即可查阅个人征信资料,在页面最下面可以生成PDF文档下载并打印。 不同类别借款人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军官转业证》原件; 2.刑满释放人员须提供刑满释放相关证明; 3.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返乡创业农民工须持有乡镇及以上劳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网络商户须提供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相关证件原件、能证明经营和信用情况的材料;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7.未婚贷款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未婚证明材料原件;已婚贷款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的贷款申请人还需提供离婚证原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等相关证件。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每人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到期不展期。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2019年6月3日至6月6日)。在县财政局一楼服务大厅设立五个创业贷款申请窗口(①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网络商户和刑满释放人员窗口;②高校毕业生窗口;③城镇失业人员窗口(两个);④返乡创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窗口),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凭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大厅对应窗口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审核,并按照提交资料顺序编号(如2019-XX-XXX的格式)。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较多,按申请人员顺序编号达到相应类型分配数额截止。 (二)初审(2019年6月7日至6月30日)。由社区劳动保障站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原件登记造册,县人社局联合县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办银行、担保公司进行审查。 (三)领表(2019年7月1日至7月3日)。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员在县财政局一楼服务大厅统一发放《通渭县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对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予以公布,并退还相关证件。 (四)办理(2019年7月4日至7月24日)。本人将《通渭县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整后连同附件要求材料,整理成一式三份,交所在基层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经基层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人员实地调查核实,二人以上签字,社区盖章后推荐审批。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人员,必须提供个人真实有效证件的原件,提供虚假证件者,经查实取消贷款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已享受过1次创业担保贷款,但贷款未按期足额还清或还清后间隔不足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 3.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已累计享受过3次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不得申请。 4.严禁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严禁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不包括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严禁在校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5.所有人员按规定时间办理,每天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 6.经审查合格的贷款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参加创业培训,否则取消贷款资格。 7.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通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就业的上岗后6个月内必须归还贷款。 8.贷款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和创业地不一致时,在创业项目登记注册所在地提出贷款申请。 9.本公告在通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和通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wei.gov.cn/)上公布,并在县财政局一楼服务大厅张贴公布。
通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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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通渭县管理员 责任校对:通渭县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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