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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渭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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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渭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 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通有关单位: 《通渭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通渭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甘政发〔2015〕103号)《定西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定政发〔2016〕16号)及定西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备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保持和改善目标,以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业、城镇、农村等领域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环境执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好区域性水环境污染问题,逐步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9年,通渭县地表水水质目标为:生态补偿和跨界渭河散渡河高店村流域联合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达到100%。通渭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为:通渭县锦屏水库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达到100%。(详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完成牛谷河流域污水治理项目。 按照《定西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牛谷河流域)》,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函》(甘环函〔2018〕223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定市财建〔2018〕35号)和定西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定西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方案(牛谷河流域)的批复》(定环发〔2018〕241号)要求,2019年下达中央投资项目四个,下达资金3050万,省级专项资金828万,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通渭县牛谷河流域污水治理项目(分别为通渭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尾水利用工程、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污水收集工程、牛谷河底泥污染状况调查及清淤方案研究四个子项目),2019年10月全面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县环保局负责,县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园区办配合) (二)狠抓工业污染治理。 1.督促农副产品加工园内的排污企业建设废水沉淀等预处理设施,企业预处理后接入污水收集管网,所产生污水由洁源污水处理公司处理达标排放,实施排污自动在线监控。6月底前在石滩草畜循环经济产业园建成500吨废水处理站1座,全面实现草畜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对出水进行水质监测,水质达到1级A标准后统一排放。(县园区办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配合) 2.促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针对马铃薯淀粉生产加工废水废渣处理难度大、综合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突出问题,督促辖区内淀粉加工企业通过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建设高标准废水治理设施、依托具备马铃薯废水综合处置和循环利用的企业实现废水循环利用、推进淀粉加工企业有序搬迁;通过鼓励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提升规模和产品档次等措施,开展深度治理。5月底前完成可研环评等前期论证,9月底前完成治理,落实“三同时”制度,10月底前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并达标排放。(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农牧林业局、环保局配合) (三)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利用中央财政以奖代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项目资金,建成水楞社、河南社等小巷道生活污水配套管网,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收集处理率,10月底前通过专项验收。同时,对牛谷河污水截流管网全面维修,提高收集处理率,尽快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县住建局、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环保局配合) 2.规范化处理城镇生活污泥。加快推动污泥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年底前完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力争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禁止污泥乱堆乱倒。(县住建局、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环保局配合) (四)深入推进面源污染防治。 1.加快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6月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县畜牧中心牵头,县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工信局配合) 大力推广和鼓励沼气化和肥料化处理,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成运行废弃物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甘肃春寅乳业有限公司、甘肃天耀草业科技有限公司、通渭县远志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有机肥生产线正常运行,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达到废水零排放。引导各养殖专业户将所产生的粪禽粪便委托集中处置企业进行处置,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县环保局牵头,县畜牧中心、工信局配合) 2.全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牛谷河沿线的马营镇、平襄镇、碧玉镇、襄南镇、三铺乡开展以“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面源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综合整治脏、乱、差问题,创建美丽乡村。(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务局、农牧林业局、卫计局配合) 3.扎实开展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用农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不得将剧毒、高残毒农药用于防治蔬菜、瓜果、菌类和中草药材生产,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制定倡导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生物防治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防治方案和年度计划,并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县农牧局牵头,县畜牧中心、环保局配合) 4.全面完成油品防渗治理。对全县加油站进行排查,还未防渗改造的,落实双层罐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搬迁改造,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新建、在建、改造和迁建的加油站一律建设双层罐。(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商务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配合) (五)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 1.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2.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和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3.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杜绝出现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4.建立问题清单整治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5.强化饮用水从“源头”到“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出厂水质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在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厂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检测、抽测)结果。(县水务局牵头,马营镇,县环保局、交通局、卫计局配合) (六)严格水资源管理。 1.严格控制用水总量。2019年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53亿立方米以内,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127立方米/万元,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88立方米/万元。(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畜牧中心、农牧林业局配合) 2.提高用水效率。从严控制高档洗浴、洗车等特殊行业用水量,完善全县工业年取水量大于15万立方米重点用水户和农业灌溉面积大于5万亩大型灌区的监控信息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农牧林业局配合) 3.加强地下水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明确开发利用地下水区域、水位、取水总量等约束性指标,10月底前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工信局、住建局配合) (七)深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 1.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在流域源头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设立相关警示牌、宣传牌;在牛谷河、义陇河等重点流域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以清理垃圾、回填采砂、疏浚河道为重点内容的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在保证河道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建设沿岸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县水保局牵头,县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林果中心配合) 2.加强河道生态流量调度管理。在河道建设水利设施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生态流量下泄方案,合理安排下泄流量和下泄时段,维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5月底前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实施在线监控,保证河道生态流量。(县水务局牵头,县环保局、农牧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3.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继续加大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防止出现黑臭水体。(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八)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1.加大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科学划定保护红线,实施保护与修复工程,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建设围栏封育、设置警示牌和界牌、监测网点、防火设施等保护工程,坚决打击破坏保护区违规建设和非法用地,确保保护区环境安全。(县林果中心牵头,县水务局、国土局、环保局配合) 2.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和违禁药品等化学药品,有序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县畜牧中心牵头,县环保局、农牧林业局配合) (九)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行政手段,实施好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配合) (十)稳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立完善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发生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时,涉事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开展应急处置,向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或泄漏蔓延扩散。当地环保部门获知事件信息后,第一时间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事件信息,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相邻行政区域环保部门,并由当地人民政府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当地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安监局、水务局、卫计局、住建局、工信局配合) 四、重点工程 2019年通渭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涉及牛谷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草畜园区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监察能力建设等方面(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积极落实防治措施,强化联防联控,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明确责任,联合作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通渭县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实施细则》(通发〔2017〕63号)职责分工,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企业,靠实工作责任。对职能交叉的工作、管理区域交叉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组织,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合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健全完善“3+”环境监管机制,加强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企业“黄牌”“红牌”警示处罚制度,定期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问题比较突出、存在环境隐患的企业,按照管理权限,采取约谈、下达整改通知等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落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和“两高”司法解释,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措施,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四)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1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环委会办(县环保局,传真:5552300),并认真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台帐,以后每月25日前将《通渭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表》(附件3)报县环委会办。县环委会办要加强调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不力的转报组织部门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依据,并实行问效追责。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强对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并对典型违法案例公开进行曝光,形成强大震慑。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鼓励群众参与环保决策。认真受理“12369”投诉举报,妥善处置,积极回应。弘扬环境文化,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充分发挥好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通渭县2019年水环境质量目标表 2.通渭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3.通渭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表 附件1 通渭县2019年水环境质量目标表 (一)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目标
(二)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附件2 通渭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一)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计划表
(二)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改造工程计划表
(三)牛谷河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工程计划表
(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计划表
附件3 通渭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表
说明: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实际进展情况认真填写调度表,并于每月25日报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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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通渭县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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